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部分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27.09.2017 20:2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重庆洪百商贸有限公司等572户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失联、停业企业名单公告如下,请下列企业(详见附件)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
2017年9月25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7.09.2017 20:21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