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关于吊销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34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28.06.2016  23:54

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34户企业:

经查: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34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我局于2016年6月28日分别以渝南工商吊处字〔2016〕1-1、1-2、1-3、……1-2033、1-2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34户企业营业执照。

因本局无法向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34户企业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重庆丹超建材有限公司等2034户企业(名单见附件)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向南岸区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2034户吊销公司名单.xls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