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发布七类常见招生骗局 “内部关系”“定向招生”都别信
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7日电(记者陈艳秋)2015重庆高考已经开始录取,部分人可能打着“点招”“自主招生”等幌子行骗。为避免考生家长被虚假招生信息蒙蔽,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七类常见的招生骗局,供考生家长参考。
(一)“混淆概念”要分清
不法分子、中介或个别高等教育机构故意混淆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性质以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超前班、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非学历短期培训等“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防骗提示:发放上述所谓“学习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仅仅是非学历培训机构或一些高等教育机构违规招揽生源行为,不属于任何高等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更不是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凭这些“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入学的学生,根本不能注册高等教育学籍,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二)“内部关系”不可信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有内部关系”“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伪装其骗子身份,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向考生和家长作“交钱就能低分高录”等虚假承诺,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实现诈骗目的。
防骗提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我市严格按照既定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按各高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和考生成绩,在各批次控制线上,按批次由计算机统一投档。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绝不可能像一些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搞到招生指标。所谓的“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都是骗局。对此类机构或者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自主招生”要小心
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防骗提示: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同意,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俗称“自主招生”)的高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的,考生必须参加自主招生高校测试合格后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才能投档录取,凡未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所谓“自主招生”均是诈骗行为。我市部分高职院校试点的“高职单独招生”已经全部录取结束,目前不可能再进行所谓“单独录取”。
(四)“军校招生”有规定
不法分子或中介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
防骗提示:从2008年起,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下发通知,未经总政治部、教育部同意,军队院校不得单独招收地方生。
(五)“定向招生”莫轻信
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骗提示:部分高校在我市的定向招生计划已经通过《招生计划汇编》向社会公布,其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规定执行,不会收取与定向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补录招生”要当心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规定的弱点,打着“补录”旗号行骗,考生要当心。
防骗提示: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不允许补录。高职专科根据学校报到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而缺额较大的高校,经申请和我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可以适当补录少量考生,以完成招生计划,凡需补录的计划都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且仍执行集中录取时的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
(七)“邀功请赏”要冷静
高校招生期间,不法分子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畅通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
防骗提示:录取期间,考生可以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轨迹和录取情况,也可以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