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教师等21类职业将全面建立信用档案

16.04.2015  09:28
          近日,福建省政府正式印发《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将对重点职业人群,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销售经纪和公估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并实现政务共享查询。完善职业行为操守规范,在职业资格取得认定、职称评定晋升环节,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并对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惩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