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司法局全力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13.12.2017 17:0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落实公证处自主管理权。明确綦江公证处建立公证处法人财产制度,逐步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发展基金、赔偿基金等公益基金,建立科学合理的公证处运营成本及利润的核算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主任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质量管理等自律运行机制。
三是推动建好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明确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灵活多样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
四是积极开展编制管理创新探索。公证处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有关条件和聘用程序新增公证员和辅助人员,通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等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3.12.2017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