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突出“四严”有效治理有偿补课行为

22.06.2018  02:07

一是严明责任。区教委与全区102所中小学签订《师德考核目标责任书》,学校与7000余名在职教师签订《师德考核目标承诺书》,将“严禁有偿补课行为”纳入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严守纪律。制发綦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等7个制度,明确规定,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校长负领导责任,当事教师负直接责任。三是严格考核。按照《綦江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师德考核细则》,要求各学校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前置,把“参与有偿补课”当作否决项目,如有违规,师德考核直接记“0”分,评定为不合格。四是严肃督查。成立由区教委班子成员、纪检室、人事科等责任科室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分9个片区,对全区102所学校进行明查暗访。采取教师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