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02.04.2015  19:47
      日前,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綦江区法治创建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仅6个区县获此殊荣。

  “六五”普法来,綦江区积极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依法治理,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进一步提升了普法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各级党委依法执政,促进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该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