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局开展矿山企业监管见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矿山与非煤矿山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防止和遏制矿山领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綦江局采取四项措施,集中利用一个半月对辖区矿山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清理矿山企业28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已有4户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一是实地检查,严把准入关。组织精通业务、矿山监管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是否具有采矿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是否按期进行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超范围经营、未按时报送企业信用信息、未及时更新即时信息、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或者已经到期等问题,检查人员认真给予提示或指导,并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针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函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二是建立台帐,强化日常监管。结合实地检查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建立包括辖区矿山企业法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等基本信息在内的矿山企业信息台帐,将企业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录入台帐,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及时更新,建立完善信息台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结合日常巡查和各种专项检查,强化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并畅通举报投诉热线,扩大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三是主动对接,强化部门联动。该局加强与区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定期开展对矿山企业的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滥开滥采等违法行为,排除矿山生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良好经营秩序。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行业自律。该局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法人规范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经营理念。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綦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