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加强巡回审判优化农村司法服务

07.09.2015  12:32
  綦江法院针对辖区农村地域广、交通不便、农民法律知识不足等特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方便农村地区当事人诉讼,强化农村地区司法服务。

  该院增强巡回审判的实效性,对农村边远地区的案件、伤残当事人案件、涉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案件一律巡回审判。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教育普法意义的案件,原则上实行巡回审判。加强与辖区政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互动,根据他们的要求或建议,适时开展巡回审判。

  加强巡回审判规范化管理,为人民法庭配备巡回审判用车,配备巡回法庭横幅和国徽,落实巡回审判资金,充实审判力量。同时,在未建法庭的乡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站,定期前往收案、开庭、送达法律文书等。

  延伸巡回审判功能,将巡回审判与法治村社建设、庭审进街镇等活动相结合,努力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快捷、亲民和全面的司法服务。在巡回审判中,注重以案说法,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据统计,1至8月,该院到农村地区开展巡回审判280余次,及时处理一大批涉农案件。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