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强化人民法庭保障工作

02.09.2015  11:35
  綦江法院建立人财物向人民法庭倾斜的工作机制,保障人民法庭工作有效开展。今年1至8月,人民法庭审理执行各类案件4485件,占全院案件总量的53.54%。

  一是提供人才保障。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长于管理、善于协调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2014年,通过竞争上岗,4名优秀法官成为人民法庭正副庭长,今年调整人民法庭正副庭长7人。完善轮岗交流制度,为人民法庭配备富有法律实务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2014年以来,人民法庭轮岗交流60余人次,有力保障人民法庭公正高效司法的人才需求。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将人民法庭干部纳入民事条线业务培训计划,突出对人民法庭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增强人民法庭干警依法处理各类案件、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是强化质效保障。坚持行之有效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由民一庭组织和主持,每周一定期讨论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2014年以来,召开专业法官会议80余次,讨论案件330余件。强化人民法庭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庭长对立案、送达、庭审、宣判、裁判文书制作、网上结案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管理监督,审判员、书记员对自己所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负责,从源头治理案件质效问题。落实人民法庭质效分析制度,各人民法庭每季度对本庭的审判质效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总结经验。院审管办每月对审判质效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人民法庭反馈信息,定期通报案件质量。

  三是重视物资保障。做好法庭经费预算编制,增加法庭经费投入,保证法庭建设和工作需求。及时对法庭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更换陈旧的办公设施设备,改善法庭干警办公办案条件。树立互联网思维,完善自动办案系统,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添置照相、摄像、复印设备,强化法庭信息化建设。设立巡回审判专项资金,为每个法庭配备巡回审判用车,保障巡回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积极争取区、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为法庭巡回审判点和便民联系站点的建设提供场所和其他物质条件。

  四是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督查机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法庭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为每个人民法庭配备2名司法警察,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扎实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安检、防爆、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配备,改善人民法庭安全防危硬件条件,有效防止各类重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