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成效显著

16.12.2015  11:32

“砰!”随着法槌的敲响,原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某矿矿长舒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于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綦江法院大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綦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锐。这是该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的一个缩影。

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綦江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群众共300余人参加旁听。

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审理该案,杨锐院长庭前仔细审阅案卷,深入研究案情,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杨锐院长主持整个庭审全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庭上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得体,用语文明规范。

近年来,綦江法院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该院明确了院庭长年度办案任务指标,规定副院长不少于20件,专委不少于30件,庭长不少于审判员办案平均数的50%,副庭长不少于80%,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评估。进一步要求院、庭长主要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各类案件。同时强化院、庭长办案保障,为院、庭长办案配备书记员,适当压缩院内会议、活动等行政事务,下放部分院领导行政事务审签权限,确保院庭长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办理案件。1-11月,该院院庭长办结案件4245件,同比上升23.26%。

院庭长办案制度不仅是司法改革的需要,也是法院积极应对新形势下诉讼案件激增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受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加上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上升。1-11月,綦江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17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2986件,增长率为24.5 %。案件的急骤增长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院庭长积极办案,特别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加班加点,紧攻坚克难,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稳步提高。1-11月,该院共审执结案件1373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3254件,结案率为83.29%,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有的部门结案率已达90%以上。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