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进一步规范诉讼服务中心管理

29.12.2014  13:07
  近日,綦江法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果,拓展诉讼服务职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细化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职能。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等11个服务窗口,对每个窗口的职能进行规范。如查询咨询窗口职能为:负责为当事人提供查询案件、案号、承办法官、开庭时间地点、案件流程及执行进展等信息;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同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根据诉讼服务中心各岗位的职能要求,将工作内容、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窗口职责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认真处理当事人来电、来信来访、来人咨询和办理其他业务。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事项,应当在规定办结时限内及时办理;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提供所需全部材料。若经办人不在,应先将当事人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按规定及时移交经办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认真解释,指导办理,及时告知当事人承办机关或咨询部门的联系方式。

  该院还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着装、言行等进行规范,要求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