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重庆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重庆日报消息,“我一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以感谢组织对我的宽大处理。”说这话的是城口县双河乡党委原委员、武装部部长唐某某。日前,经历激烈思想斗争,唐某某选择到县纪委监委交代,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环保节能炉项目过程中,套取建设补助资金据为己有的经过。调查核实后,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等因素,经集体研究并请示上级纪委监委批准同意,该县纪委监委对唐某某的处理适用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强化纪法思维、底线思维、制度观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实事求是 贯通使用纪法“两把尺子”
去年10月,巴南区南泉街道光国村原村主任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作为该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办理的第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审查调查措施:对主体身份为中共党员的知情人、证人,以纪委的名义通过党委协调询问;对不是中共党员的知情人、证人,以监委的名义协调公安机关通知询问,注重执纪、执法程序的贯通衔接。
审查调查终结后,专案组严格按照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作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确保了案件顺利移送。
“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做好每一项工作,这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年来,从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入手,市纪委监委精心组织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以及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等方面课程,由相关室负责人结合实际进行讲解,并采取调研督导、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推进学习,确保入脑入心、熟练掌握。
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贯彻执行《规则》《规定》,严格依法调查取证、严格措施审批监管,全面规范执纪执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绝不盲目追求“零退查”“零不诉”等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目标。比如,某县监委办理了马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并移交检察院。由于认定的证据发生部分变化等因素,根据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建立的“直接退回补充调查”制度,此案被退回该县监委补证。按程序补证后,法院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当庭宣判马某犯挪用公款罪。
层层把关 确保案件质量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双十佳”精品案件评选,不断提升办案质量。“重点聚焦程序、实体、证据、效果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审核,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的目的。”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说。
纪法双施双守,最终成效体现在案件质量上。今年,市纪委监委组建10个工作组分赴派驻机构和区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以及处分执行情况评查,随机抽取551件案件查阅案卷,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受处分人的处分执行情况,归纳梳理形成6个方面18类共性问题的“负面清单”,从强化执纪审理的政治属性、高标准严要求收集审查证据等方面列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正面清单”。
“正负两张清单”涉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各个方面,为提高办案质量明确了界限。对于发现的个性问题,工作组“点对点”反馈,督促逐一整改。对共性问题,则结合清单在全员培训中有针对性设置教学,靶向施治。
案件评查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后置关口,市纪委监委还通过线索研判、集体审议、请示报告等流程设置,将把关环节层层前置。
“受贿相关证据不充分”“滥权行为造成的后果未查清”“建议再做细核”……在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某区监委提交的关于对李某采取留置措施的申请终于通过审批。
这是市纪委监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留置措施精准使用的具体体现。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人介绍,“凡是报请留置的案件,我们都要会同区县纪委监委共同研究,从案情本身、对政治生态的影响、发案的行业性区域性特征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是否具备留置的条件和必要性。”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对区县报批的案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初核后再批准留置的达97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提出政策把握、定性量纪的意见,从做实初核环节、加强过程指导等方面,提升办案质量。
建章立制 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年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该办法梳理归类、综合集成执纪执法的相关要求,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绘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发现及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图,将监督执纪、监督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
定规立矩,是为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建立起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一方面,规范自身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在绘制工作流程图的同时,做好监察法实施的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修订“1+X”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制度规范,先后制定收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规则、政务处分意见等57项制度文件。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协调对接机制,促进司法有效衔接。市监委先后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等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后续跟踪机制;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商办法》,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2019年以来,我市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严格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线索、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情查办等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切实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突出抓好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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