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纪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8.07.2017  23:10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28日从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风正巴渝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重庆市纪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开州区竹溪镇高峰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兰晋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周兰晋在协助镇政府开展高山生态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村民列为申报对象,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37.3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2月,周兰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周兰晋的刑事责任。因失职失责,竹溪镇原副镇长杨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荣昌区盘龙镇昌州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方火在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中索取好处费等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李方火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村民给予的好处费4000元;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妻子及两个女儿申报为建卡贫困户并享受扶贫待遇2960元。李方火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月,李方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因失职失责,昌州村党支部书记田时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隆区白云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军等人违规审核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李军与白云乡经发办负责人王滢锐在负责审核该乡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期间,未对小额贷款贴息申报材料、贷款贴息人员身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造成该乡红色村、红云村互助合作扶贫协会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贴息79人次共计10.57万元。2017年5月,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滢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贷款及贴息资金已全部追回。

奉节县兴隆镇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原工作人员陈期玉侵占群众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兴隆镇六垭村党支部原书记任茂宪在D级危房改造工作中徇私舞弊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陈期玉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占有该镇六垭村村民许某某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被许某某发现后才退还。2013年至2015年下半年,时任六垭村村委会主任任茂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本村无房五保户、残疾人粟某某的名义申报并获得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自己使用1.35万元。调查期间,违纪款项已清退。2017年1月,陈期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3月,任茂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失职失责,兴隆镇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原所长肖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隆镇原副镇长姜友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镇长黄浩被通报批评。

石柱县黎场乡江云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召国等人违规申报建卡贫困户等问题。

2014年8月,周召国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故意隐瞒自己的户籍信息以家人名义进行申报,并私下给黎场乡扶贫办干部张华打招呼,希望将其纳入贫困户。张华明知周召国户不符合条件,擅自将其录入扶贫开发系统并成功申报为贫困户。同时,周召国明知本村安兴组组长周华元户不符合条件而违规上报,使周华元户用虚假资料成功申报为贫困户。此外,周召国等人在识别贫困户中不实不准,将5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期间,有关违规事项已纠正。2017年4月,周召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华元被责令辞去江云村安兴组组长职务。因失职失责,黎场乡原副乡长郭华松、原纪委书记周亚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云村村委会原主任周社权被免予党纪处分,黎场乡党委原书记曾凡盛、原乡长杨海、原统战委员谭代槐被诫勉谈话。

酉阳县铜鼓乡官塘村党支部书记李健康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10月,李健康在明知其姐夫冉某某不符合申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政策的情况下,将其纳入搬迁计划名单上报,使其获得补助资金5万元。2017年6月,李健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已全部追缴。因失职失责,铜鼓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陈强和铜鼓乡副调研员、官塘村原驻村联系领导付月发被诫勉谈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保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区县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区县、乡镇纪委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受“红包”和好处费、索贿受贿、关联交易、违规招投标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有关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发生重大违纪案件、顶风违纪案件或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大典型违纪案件及问责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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