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26.04.2017  09:03

      4月21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20名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统一试卷、独立答题的方式进行,随机选取两名区人大代表进行监考,严格考风考纪。

        拟任区环保局、审计局局长人员及18名拟任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人员参加考试,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完成了答题。参加考试的拟任干部在考试结束后表示,通过考试,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一次很好的充电机会。今后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