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刘艳红一行莅临潼南区院调研指导工作

13.10.2017  15:24

      10月11日,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刘艳红在副组长于峰及纪检组办公室、纪检一室负责人的陪同下,莅临潼南区院调研指导工作。潼南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瑜陪同调研,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刘艳红组长一行先后视察了该院图书阅览室、荣誉陈列室和检察文化展厅。在调研座谈会上,刘瑜检察长就潼南区及潼南区院的基本情况、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及成效、换届后工作思路及今年以来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了汇报,纪检组长李红军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问题、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在听取汇报和与会人员发言后,刘艳红组长对潼南区院检察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潼南区院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亮点、有成效;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干劲十足,有好的精神状态;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为检察工作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针对下一步工作,刘艳红组长要求,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抓准职责定位,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责任事项,强化责任分解,促使责任落实,切实做到知责、担责、尽责、负责;要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融入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全过程,坚持抓在日常、管在经常,深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继续保持风清气正的环境;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