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发展

31.12.2015  12:39
  綦江法院积极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回应经济发展需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6000余件,推动落实城市新区发展战略。到区工业园区、食品园区、铝产业园区和重庆松藻煤电公司等地开展司法实务调研,走访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开设专题法治讲座,开展审务进园区12次,审理涉园区案件250余件。对企业慎用、活用执行强制措施,在办理国土违法建筑拆除案件中,灵活多样采取执行措施,努力协调各方解决企业新厂房、生产用水用电等问题,尽力促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存发展。

  二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有序开放的经济发展环境,审理好因企业资金断链引发的融资租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系列纠纷。审结民间借贷纠纷708 件,同比增长92.54 %,着力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审结保险、信用卡、储蓄存款等金融纠纷案件95件,规范金融秩序。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和股权转让案件5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区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推进经济协调发展。妥善化解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城市发展新区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涉农案件462件,判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罪犯2人,切实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955 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执结拆迁拆除腾退案件65件,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