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首倡者、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种明钊逝世,享年88岁

14.02.2020  21:40

今(14)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西南政法大学获悉,著名经济学家、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种明钊今(14)日12时44分在重庆医科大学附一院逝世,享年88岁。

1932年,种明钊教授出生于山东滕州;1951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云南大学政治学系,1953年,随全国院系调整而转入新组建的西南政法学院,从此,种明钊与西政结下了不解之缘。1954年,他本科毕业留校;1957年,从四川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毕业后又回到西南政法学院工作。1977年,西政复办,种明钊兴高采烈地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收集资料,四处调查,制订教学计划,展开学术研究,从讲师到副教授、教授,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

1980年,种明钊教授就在《试论用法律办法管理经济》一文中提出:“管理经济一定要采取法律办法。”“管理经济如果没有法律办法,所谓经济办法将要大半成为空话;所谓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也要大半成为空话。”1999年,“依法治国”正式被写入了宪法。今天,这些已经成为“常识”,但在当时“法律虚无主义”尚存的年代,这些观点却有发人深省之功、振聋发聩之效。

1982年,他撰写了《建立法经济学刍议》一文,后来发表在《法学季刊》1983年第2期上。在该文中,他大胆提出了把法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门介于法学和经济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法经济学的观点。因为这一创举他被法学界誉为“中国大陆法经济学的第一位倡导者”,而西政也由此被称为“中国大陆法经济学的发源地”“中国大陆法经济学的芝加哥大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竹 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