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依托“庙堂经验”探索深度贫困地区整体搬迁路径(《重庆扶贫专报》第57期)
巫山县继创新探索实施“重庆第一穷乡”——庙堂乡整体搬迁后,该县以点带面,复制推广“庙堂经验”,将生态扶贫搬迁作为斩断贫困地区“穷根”的先行之策,先后完成“3村6社”整体搬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1.09万人,开辟山区精准扶贫“攻坚拔寨”新路径。
一、算好三笔账目,提高群众“认可度”。一是经济账。巫山县是 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主战场, 深山边远地区的窎远户有57863人,占贫困人数的63.8%。以原庙堂乡为例,仅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需投资2亿元以上,实际当年实施整乡搬迁仅投入4000万元,可节省资金上亿元。二是民生账。巫山县在现行标准下,实有贫困户24620户90642人,其中12032户生活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山区。实施搬迁后,进一步改进生产方式,扶持培育产业,配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读书、 看病就医 、 文体服务 “五件衣服”,让贫困群众搬出希望,搬出巨变。三是生态账。巫山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占幅员面积51%。这些区域内有原住居民约6万人,对生态功能破坏较大。如原庙堂乡位于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金丝猴、云豹和红豆杉、珙桐等国家珍稀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搬迁前农户燃料主要以柴禾为主,人兽争地矛盾突出,森林植被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实施搬迁后,减少人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二、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社会“参与度”。一是坚持三个结合。依托优势资源,建成集中安置点337个。结合建设美丽乡村,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完善配套功能,把集中安置点建成美丽乡村示范点。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场镇、集镇周边合理规划布局搬迁安置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搬迁户转户进城进镇,从事非农行业。结合乡村旅游发展,把该区域作为搬迁户安置的首选地,逐步将集中安置点打造成乡村旅游接待点。二是坚持“五种安置”。农村集中安置,由政府统一征地、规划和建设,在仙桥、茶园、杨坝等地建成一批集中安置点,共安置46223人,占总数的 41.7 %。插花分散安置,在集镇或低山带有闲置耕地及空房的,由农户自行协商、政府搭台,签订房屋转让和土地流转协议,实行分散安置61322人,占总数的 55.3 %。进城进镇安置,对具备条件和能力,推荐到工业园区和公益岗位就业,安置1322人,占总数的 1.2 %。县外搬迁安置,自愿且符合外迁条件的,通过务工创业、投亲靠友等方式,县外安置816人,占总数的 0.7 %。集中供养安置,对于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坚持自愿原则,政府组织实施,集中供养安置1217人,占总数的 1.1 %。三是坚持“三个一点”。坚持政府投一点、银行贷一点、农户出一点的模式保障搬迁资金。政府整合各类政策性资金 9.2 亿元,直接补助给搬迁群众和搬迁安置点配套建设;协调银行专项基金和政府债券16.9亿元,对部分资金不充裕的农户,鼓励银行授信,给予小额信贷支持;严格界定住房面积,对政府投入和补助不足的由农户自筹。利用宅基地复垦、农房整宗地收储政策,筹集资金1.08亿元,化解贫困户建房大额负债难题。
三、呈现三大效益,提高搬迁“满意度”。一是经济效益。整合财政资金,因地制宜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乡村旅游等产业, 26355人结合自身实际发展特色产业、3820人参与乡村旅游、962户创办农家乐,均实现脱贫致富。组织开展建筑、家政、种植和养殖等技能培训,使搬迁户掌握1—2门实用技术,整合开发2387个公益岗兜底安置贫困户就业,15200余户通过转移就业脱贫致富。二是生态效益。近年来,实施造林10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原庙堂乡森林覆盖率同比增加134%,区域内现有野生植物2800多种,其中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达19种。生态植被恢复,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壮大;累计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83.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79.5平方公里。三是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易地搬迁,基本形成从高山到低山、从低山到集镇、从集镇到县城的“梯度”转移格局,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近三年实施通畅公路1464公里,新建社道4342公里、人行便道2067公里,实现村村通畅、户户通行。安全饮水全覆盖,学校、卫生院(室)全部达标;边远山区贫困群众走出大山,有效解决深山群众“边缘化”问题和防止农村“空心化”现象发生。(根据巫山县扶贫办有关材料整理)
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