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局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集中培训

26.10.2015  10:03

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法规,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秩序,近日,渝北局以工商所为单位分别约谈辖区电商企业,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集中培训,辖区60余家电商企业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工商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动员讲话,明确培训的任务和今后工作的目标,并就全力做好网络市场巡查和规范网络促销行为,维护好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和网络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培训中,授课人员就《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逐条进行学习,并对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了系统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条款有了较深的理解,同时让网络经营者掌握了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增强了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的意识。下一步,针对电商企业的蓬勃发展,渝北局还将进一步深化“法律进电商”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电商平台经营者、网站经营者、网络消费者增强法治意识,有效运用工商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