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总队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5.09.2015  17:43
   本网讯 近日,公安部纪委和市纪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重庆总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市消防部队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总队要求各单位在中秋、国庆佳节期间,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清理整顿侵害群众和官兵利益问题专项活动,通过组织学习《重庆市党员干部作风“十二不准”》、总队《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打牢廉洁从警的思想基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执行禁令铁规。、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的要求,严格执行廉俭过节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一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到总队机关宴请、送节礼以及相互间用公款请吃、吃请和奢侈浪费;二是严禁收受执法服务对象、下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月饼票、礼金、购物卡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五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六是严禁向驻地单位、群众拉赞助、搞摊派、索要款物;七是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人员和车辆管理,做到执行纪律规定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确保官兵过一个平安祥和、健康文明的中秋、国庆佳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总队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重点环节,敏感时段,采取过硬措施,抓深抓细抓实。同时紧盯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和电子礼品礼金等新兴送礼方式,及时消除违纪苗头。总队也将通过举报电话受理全体官兵的举报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违反禁令铁规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将严肃追究该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