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老板禁驾期间开车 再次被交巡警查获
石船公巡大队严肃处理一名因酒驾被禁驾的驾驶员
渝北一位搞房地产的老板胆儿忒大,饮酒驾车刚刚被交巡警扣留驾照,禁驾半年,可转眼,没驾照的他还是继续开车。昨天,这位大老板又被渝北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查获,再次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1月11日上午,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渝北区新草统路开车巡逻。10时20分许,一辆黑色奥迪车司机看见民警驾驶警车在巡逻,在距离警车约100米外的公路上停下车,接着又徘徊慢行,犹犹豫豫向警车驶来。这辆车的犹豫徘徊引起了交巡警的怀疑。于是,民警停下警车,上前示意这辆奥迪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交警同志,你们辛苦了哟,这……这是我的驾驶证……嘿嘿!”见民警走近,驾驶员摇下车窗“热情”而主动地向民警打招呼,递证件,配合接受检查。
民警看到,奥迪车驾驶员递出来的不是驾驶证原件,竟然是一张A4纸的驾驶证复印件。
“交警同志,你看,我的驾驶证前几天丢失了,幸好我之前还复印了一份,这个应该也能用哈?”这名驾驶员接着还特别强调:“随便你检查,保准是我的本本,假不了!”
见驾驶员出示的不是驾驶证,而是复印件,再联想到刚才奥迪车的异常举动,民警更加怀疑有问题。于是,根据该复印件上的信息,在网上对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进行认真比对。查询结果显示,该驾驶员叫曾某,具有驾驶证,这个复印件也未造假,但其驾照状态却是“暂扣”。民警继续查询发现,2015年1月4日晚上,曾某因酒后驾车被交巡警查获,被处以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按照法律规定,驾照被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的询问下,曾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曾某是渝北区两路的一个房地产商,目前,他在渝北统景镇承包了一个工程项目,需要经常驾车往来于两路城区与统景镇工地之间。1月4日,他因酒后驾车被交巡警扣留了驾照。曾某在酒驾被查之前,曾专门将驾照复印了几份,“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今天还真派上了用场。他原想,用这份驾照复印件来证明自己具有驾驶资格,再随便编个理由应付一下民警,以为就可以蒙混过关了。没想到,自己的小伎俩刚一出手,就被认真负责的交巡警识破了。
曾某在驾照暂扣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记6分、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
拿着沉重的罚单,曾某后悔不已,表示要汲取教训,保证在驾照暂扣期间再也不开机动车了。(潘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