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放范围、选号规则

19.11.2017  10:35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放范围、选号规则

 

一、  发放范围

纯电动汽车、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在用车号牌换发。

二、  选号规则

(一)选号方式。 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转入业务的新能源汽车,采取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互联网预选号和公安网选号两种方式供群众选号。计算机自动选号提供“50选1”的选号模式;办理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自愿变更号牌、补换领号牌业务的,通过互联网预选号牌,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并在网上预约办理业务时间。

(二) 编码规则。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编码规则是省份简称(1位汉字)+发牌机关代号(1位字母)+ 序号(6位)。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第一位先启用字母D、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第二位可以使用字母或者数字,后四位必须使用数字。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第六位先启用字母D、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前五位必须使用数字。如,深圳市一辆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可编排为“粤B·D12345”,大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可编排为“粤B·12345D”。

      序号中英文字母I和O不能使用。

 

 


便民利民措施

 

一、为大批量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的单位提供上门服务。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在用新能源汽车在互联网上提供预约换牌业务。

三、各级公安车管部门提供绿色通道,方便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四、提供“50选1”选号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有关事项

 

注册登记

一、办理地点

一分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89号

二分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46号

三分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天龙路11号。

四分所:重庆市万州区外贸路75号

五分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聚龙大道56号

六分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二组

七分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西段204号

八分所:重庆市合川区荣军路

九分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南北大道699号

二、所需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等资料,

(三)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与《公告》数据比对;

(四)查验机动车。

(五)确定号牌号码,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转移登记

一、  办理地点

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二、  所需资料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三、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等资料。

(三)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核查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四)查验机动车。

(五)重新确定号牌号码,核发机动车号牌或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