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三措施推进“阳光救助”

22.08.2016  17:03

  设立一个窗口,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统一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规范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使符合条件的特困人群遭遇困难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有效帮扶。

  建好一个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精准救助”。区财政配套19万元建立“荣昌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系统”平台,为21个镇街配置核查系统设备。目前,已实现与区人社、卫计、财政、工商、国税等五个部门线上信息共享,与车管所实现线下信息共享,整合民政内部数据,促进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

  抓实一项公示,结合“十公开”强化公示对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备案、公示工作,促进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刘君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