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局加大广告市场监管

11.10.2015  10:41

为有效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贯彻新《广告法》贯彻实施,荣昌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广告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宣传新《广告法》,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利用日常巡查,登记注册、走访企业、专项整治开展宣传讲解,开展工商干部职工业务培训,要求广告经营主体自行组织新《广告法》的学习,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二是强化审批监管,规范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用语,以合法性、思想性、艺术性为标准,把好审查审批关口,截至目前,依法审批户外广告638条。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强化媒体监测,监测电视台发布广告200条次,监测医疗机构自办网站发布广告、信息110条次,检查各类广告880条次,拆除楼顶墙面广告等3块,面积达480平方米,指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规范广告内容180条,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提高守法意识。通过对广告经营者进行广告法律法规培训、行政告诫会的形式,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警示教育,强化其法律及诚信经商意识。

四是强化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医药、教育、房地产、投融资广告等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约谈广告发布单位,使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户外低俗不良广告零发布,净化广告市场经营秩序。(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