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三维施策有效破解执行难
荣昌法院作为重庆市首批基本解决执行难试点法院,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启动以来,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加强联动,合力推动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共执结案件4747件,执行标的到位率73.36%,同比上升6.8%;平均执行天数26.58天,同比下降15.75天。
一、坚持“主动”,充分挖掘执行潜能。 主动作为,整合资源,充分挖掘执行潜能。 一是补充人员力量,壮大执行队伍。 自2016年12月份以来,共新招聘法警7名,书记员1名,分别编入5个执行小组,充实到执行一线。执行一线力量成倍增长,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人力保障。 二是建立“速执”机制,实行繁简分流。 根据案件执行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要求简单案件重效率,复杂案件重质量。由1名中干带队、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及2名法警组成“速执小组”,专门负责5万元以下标的额案件的执行。自“速执小组”成立以来,共分流执行案件862件,平均执行天数11.7。 三是规范“四查”流程,提高查询效果。 成立“四查”工作小组,依托“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四查”工作程序和纪律,建立工作台账,安排2名辅助人员专门查询被执行人房产、存款、车辆、股权股票等。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共有效查询2650次,平均查询天数为3天。
二、抓好“联动”,构建执行网格化机制。 积极争取外力,多方联动,执行网格化初步形成。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外延协助执行网络。 积极争取荣昌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建立了由荣昌法院与荣昌检察院、公安、银行、税务、工商、房管、国土等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局面。自2015年该制度成立以来,共召开8次联席会议成功执结32件“钉子案”,顺利执结黄某某侵权赔偿强制搬迁案,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执行案例评选活动。 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行标准化管理。 严格执行流程节点控制,加强标准化管理。从执行立案、到案款项和款物发放执行异议审查等,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比如,立案后2日内转交执行内情,并要求当日内分配到各执行小组。案款执行到位后须在7日内发放完毕,未能发放的必须写明原因、期限,同时,须录入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三是开展“执行活动进万家”,强化宣传效果。 从2017年3月开始,每月举行2次“执行活动进万家”宣传活动,每次由1名执行法官及2名工作人员组成活动小分队,深入社区现场普法,全面宣传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效果。活动主要内容为宣传执行难、执行不能以及诉讼及执行风险。同时,现场发放执行举报联系卡,鼓励居民举报“老赖”。
三、监督“推动”,强化执行规范化。 内外结合,加强监督,促进执行规范化,廉洁化。 一是内部监督常态化。 建立执行案件超期预警机制,结合流程节点控制,由执行局内勤实时监控案件动态,并发布“执行周通报”,通报超期案件及未按规定完成的执行案件。同时,建立由执行局长和纪检监察、审管办与政治处组成的内部廉政考核监督小组,为每名执行法官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和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二是外部监督条块化。 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及上级法院督办的执行案件,并及时反馈。实施执行监督公开联系制度,对外公示执行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同时,聘请5名人大代表作为特邀监督员,专门监督法院审执工作。 三是涉执接访规范化。 将原来由承办人接访变为由诉非对接中心接访,实行诉访分离。将执行信访分离出去,变为“中立第三方”审核回复,有利于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并对发现的不足进行督促、改进。涉执信访的转变也极大减轻了一线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提升了案件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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