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四项措施”提升结案率
02.11.2015 10:44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1至8月,荣昌收案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1.29%,面对案件增长的压力,该院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提升案件结案率10个百分点。
一是科学设定参考指标 。年初对全年收案数作出宏观预判;每月召开质效分析会,总结质效情况;根据增益、减益指标,拟出结案参考范围,对比上月,提示本月,指导下月。
二 是诉非衔接缩短周期 。 在立案环节,依托综合调处荣昌模式依法先行办理司法确认案件、小额诉讼案件、简单民事案件等共计近900件。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庭内分类审案,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提升结案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注重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2.7%。
三 是集中力量化解积案 。由审管办牵头,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建立全院长期未结案台帐。并组织召开积案化解推进会,集中力量清理未结案38件。
四是整合资源协同推进。 坚持人才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将新招录的人员充实到业务庭。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1—8月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8.86%。充分调动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做好事务性工作。保障裁判文书上网及时性,自裁判文书上网实施以来共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文书5800余份,占应公布裁判文书案件总量的71%。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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