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建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以来,荣昌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建议工作,着力健全司法建议的发现、提出、送达、反馈、归口管理及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水平。该院2013年至2014年期间,共发出司法建议24件,其中个案建议21件,类案建议3件。按照建议所涉案件的类型划分,涉及行政案件的18件,涉及刑事案件的4件,涉及民事案件的2件。受文单位反馈意见24件,做到“件件有回音”,司法建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充分发挥了在助推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优化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其中,关于规范机动摩托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司法建议(荣法建〔2013〕1号)和关于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荣法建〔2014〕3号)先后被市高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一是开展“润政行动”,助推依法行政。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荣昌法院针对涉及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有瑕疵、执法主体不适格以及未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并深入行政机关开展“润政行动”,加强沟通交流,使司法建议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并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强化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同时,针对部分行政机关未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未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及证据、依据材料以及所提交的证据、依据材料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向荣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健全行政机关应诉机制的司法建议。荣昌县法制办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荣昌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经县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荣昌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规范司法程序,保障公民权利。 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荣昌法院针对公安机关在侦办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中,存在讯问未成年人没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情况,提出司法建议。荣昌县公安局当即会同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联合行文,选定了可供选择的适格社团监护人名录,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优化社会管理。 荣昌法院注重从案件中发现普遍性问题,从问题中查找根本原因,并将审慎提出司法建议作为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如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现阶段公安机关认定电动助力车属于机动车,但该类车辆的所有人在荣昌地区均未办理驾驶证,也均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导致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自身经济能力所限而不能履行赔偿义务的现象较为多见,故荣昌法院向县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规范机动摩托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严格查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为此,公安机关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起机动车监管长效机制。此外,荣昌法院还针对企业、学校、物业、邮政等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发出建议,有效地堵塞了一批管理漏洞,消除了隐患,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