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规范审判关键环节推进司法标准化

19.08.2015  12:18

 

荣昌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审判流程关键环节,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 

 

一是明确立案登记便民细则。 对提供被告信息不全的原告,由立案人员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内容,提示原告通过专网渠道查询工商登记住所地等信息或由立案人员协助通过互联网查询后,予以立案。对原告不能提供有效送达地址的,及时提示诉讼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利益。 

 

二是规范未交费流转程序。 不能当场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需按要求填写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确认书,当场发放交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相关注意事项。转卷期限届满后,先行转卷,并将未缴纳诉讼费情况附后。案卷承办人阅卷时,对未及时、未足额缴费的,及时催促当事人在排期开庭前缴纳诉讼费用,仍未按规定缴费的,将按法律规定处理。 

 

三是严格串案立案审理标准。 对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法律主体不同,或者相同法律主体之间,基于多个同类型的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分立案号,合并审理,逐个制作裁判文书,严格串案立案审理标准。

 

四是强化裁判文书制作管理。 裁判文书内部结构要求适当归纳当事人诉辩主张,简要列明无争议和与争议焦点关联不强的证据,突出争议集中的证据和判理所依据的案件事实,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制作完成后,由审判人员交叉评阅,书记员核对。重要案件或上审委会案件文书需由庭长、分管院长复核。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