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莎姐”检察官,少女迷途知返考上大学
△小刘(化名)拿着录取通知书与“莎姐”检察官分享即将上大学的喜悦。
“姐姐,我刚刚收到录取通知书啦。现在挺好的,真的谢谢您,也祝您一切都好。”日前,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张丹接到这样一个来电,电话那头略显稚嫩却异常坚定的声音,让她的心中感觉暖暖的。
花季少女犯法以致前途未卜
2016年,云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当时年仅17岁的小刘是当地某学校高二的在校学生,家境贫寒的她不小心把同学小张的苹果手机损坏了,由于无力赔偿,也不敢回家告诉父母,小刘萌生了“以偷代赔”的念头。随后,她两次进入某行政单位,共偷走一部手机和1300元现金,悉数转赔给了小张。不久,小刘便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抓获。
案件被移送到云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方爽拿到卷宗后便思索:小刘还是在校未成年学生,而且即将要参加高考了,是单纯走完办案程序,还是倾心尽力地挽救,也许工作中一次情理与法理的选择,就有可能改变涉罪青少年一生的命运。
为不影响小刘在学校的正常学习,防止办案可能给她带来心理压力,避免在同学中产生负面影响,检察官与校方达成共识,严格控制案件知情面。在了解情况后,方爽等办案检察官都身穿便装、不开警车进入校园。在讯问做笔录时,他们都选择在周末或是节假日,办案就这样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
检察官决定免于起诉现转机
小刘在家长的陪同下,积极给被害人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检察官认为,小刘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案情并不复杂,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且系在校未成年人,具备帮教环境和帮教条件。为了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不中断学业,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他们依法对小刘作了不起诉决定。
在对小刘宣布不起诉决定书时,云阳县检察院邀请家长和学校老师参与,面对面进行思想辅导、训诫教育和谈心交流,并鼓励小刘放下包袱、努力学习,积极备战高考。同时也叮嘱小刘的家长,希望他们平时多注重关心和陪伴孩子,注意教育方式方法,不要动辄打骂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还通过微信、电话和家访,与他们继续保持联系,随时释疑解惑,同时开展关爱为主、监督为辅的定期回访以便掌握动态。
今年,小刘的高考成绩超过了本科录取线。在得知她考入心仪的旅游专业后,检察官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喜悦。小刘的父亲也说,“我没想到女儿会考出这么好的成绩,感谢检察官的用心挽救,把我的女儿从悬崖边拉回来,其实也更是拯救了我们这个家庭啊。”
在云阳县检察院针对不捕不诉未成年人作大回访时,小刘写道:“曾经做的事情让我一生都后悔,我为此颓废了好长一段时间,很担心犯的这个错让我不能考大学,这辈子就都完了。检察官告诉我,我的犯罪记录会封存,而且会严格保密,他们还鼓励我好好学习,考上一个好大学,最终打消了我的顾虑,这样我才有机会踏进大学校园,享受属于我的青春时光。”
建立未成年人不起诉训诫制度
近年来,云阳县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对多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决定,用“爱心、热心、暖心、真心、细心”五大特点,并通过开展校园宣讲、庭审观摩等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着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近年来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逐年下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检察官就像亲人一样,面对他们时,我可以放下戒备,把自己内心真实所想所感毫无保留地说出来,他们的劝解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地敲击在我心上。”小郭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同样被依法不起诉,当他回忆起三年前“莎姐”检察官给予的帮助时,他这样说。如今,小郭已是大三学生,正准备考取某知名公司的网络工程师。
今年2月,云阳县检察院正式建立起未成年人不起诉训诫制度。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超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后,检察机关并不是盲目地处罚和一味指责,而是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小、认知浅、易扭转的特点,采取宽严相济的教育方式,避免其二次犯罪,从内心深处打动和温暖这些一时误入歧途的孩子们,及时引导矫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正途。通过人性司法和关爱执法的紧密结合,建立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通讯员 谢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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