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促效能提升

19.03.2015  20:54

  彭水扶贫办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落实“一岗双责”,采取三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促效能提升。 在内部管理方面。修改完善了《重庆市彭水县扶贫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职工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厉行勤俭节约,严控 “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八严禁”和“十二不准”。

  在外部监督方面。建立了社会纪律作风监督制度,公开了监督电话。明确了纪检组长和分管机关领导负责,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办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纪律情况、工作态度和办事效率情况进行监督,切实查找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问责制度方面。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对各科室和工作人员落实了具体任务和指标,把问责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环节,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促使扶贫各项工作提档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