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

31.03.2020  16:04

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

3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主持,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市检察院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检察五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贺恒扬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进一步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点、着力点、增长点,抓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讲话

贺恒扬检察长强调,各级检察院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重要契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益诉讼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等5项机制。要制定细化追究妨碍调查责任、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先鉴定后收费、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使用、公益诉讼案件的财产和证据保全、举报奖励等6个具体办法,破解办案操作的难题,增强公益诉讼的刚性和治理效能。要积极稳妥办理五类“”外案件。聚焦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等5个领域,结合实际加强探索,量力而行,办准办好。要抓好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两个机构的规范运行,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高效率协作,努力把“试验田”打造成“示范田”。

贺恒扬检察长指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安全是红线和底线。要按照市委陈敏尔书记提出的“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大保护”“强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政策协同”“三个强化”的要求,以司法办案的“互联互通”实现生态环境的“共建共保”,维护双城经济圈生态安全,助推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在省级协作层面,市检察院要协调四川省检察院建立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检察协作机制,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在毗邻院协作层面,在川渝检察协作机制的大框架下,13个相关区县检察院要主动加强对接,构建以长江为中心,以嘉陵江、涪江、渠江等主要支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常态化联合巡山、巡库、巡河,开展工业废物、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生活垃圾和污水等跨界污染专项治理,探索建立跨界生态补偿机制等,形成共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大保护的治理格局,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推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在市内协作层面,要把保护长江母亲河、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做实与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战役,有效推动治理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超标排、固危废处置、侵占岸线等问题。

贺恒扬检察长强调,要以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社会治理短板为切入点、着力点,针对性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要抓好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作,掌握辖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情况,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防疫医疗废物规范处置,针对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治理的检察建议。要抓好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加大对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犯罪的打击力度,运用公益诉讼职能促进有关部门履行好保护职责。相关检察院要落实好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主城“四山”(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的生态保护。要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司法监督。持续深入抓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贺恒扬检察长指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是根本。要紧密结合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加强学习培训,练好内功,增强本领。要把公益诉讼“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反向检视和补齐工作、能力上的短板。要在继续抓好与生态环境部门互派人员锻炼的基础上,探索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互派人员锻炼,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建好用好“四个一”智能辅助办案体系,为办准办好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专业辅助和智力支持。

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主持会议

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勇宣读有关表彰、记功决定

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召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

诉讼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总结回顾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对抓常抓实专项行动、推动下一阶段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推动、专案带动”为抓手,聚焦长江流域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精心组织、持续发力、依法监督,专项行动呈现“护水为本”“由水及岸”“点面结合”“修复为重”四大特点,有力推动了长江流域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效,“五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

据了解,2018年4月,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2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共立案159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2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有效整改1396件,回复整改率98.9%。向法院提起诉讼82件,法院已判决的72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为推动长江水质持续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行,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作为根本;坚持正确监督理念,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作为目标;坚持党组高位推进,把“一把手”亲自抓作为关键;坚持完善工作机制,把依法规范办案作为基础;坚持凝聚保护合力,把强化协作配合作为支撑;坚持提升办案能力,把加强专业化建设作为重点;坚持加强宣传引导,把争取各界关注支持作为保障,实现专项行动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局起步、破局发力的同频共振,积累形成了弥足珍贵的重要经验和主要做法。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持续深入把“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抓常抓实。要继续把推动长江水质持续改善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治理,工业废物和固体垃圾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野生动物保护、水土流失等重点领域办理案件,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横向纵向协同,与上下游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推进流域区域共治。要深入推进“四个一”智能辅助办案体系建设,依托科技手段、专家外脑、专业团队、一体化办案等平台载体,加大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公益诉讼检察铁军。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勇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以及对2019年度公益诉讼工作中办案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记功表彰决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等11个先进集体和李庆等1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市检察院三分院“6.18”公益诉讼案办案组等6个集体,以及徐维彬等先进个人被记功表彰。

市检察院各分院、区县(自治县)检察院、重庆铁检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室负责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