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迅速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4.01.2015  13:48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秩序有序规范,坚决防控重特大安全事故,市局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努力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创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突出检查重点。本次行动将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以及网吧、旅馆、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公众场所开展检查,力争查处一批、规范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细化检查举措。一是严把准入关口。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实行“先证后照”的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登记人员要尽职履责,全面审查,对未取得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或许可的,坚决不予登记;对其他登记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此外,加大对实行“先照后证”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的信息抄告和督促整改工作。二是排查安全隐患。运用抽查监管模式,依托工商监管平台,围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合理安排检查力量,有效发现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被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关闭或取缔的,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开展查无工作。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对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责令其限期办理工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及时将情况或案件线索书面抄告主管部门,配合查处取缔。四是查办违法案件。加强流通领域涉及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商品质量监管,有力查处非法从事车辆改拼装、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以及不合格建材产品等违法案件。

明确检查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科所干部要认真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此外,要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治合力,共促工作扎实开展。市局也将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组织督查组对各局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