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反映行政审判工作存在五个明显特点
23.11.2015 15:59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行政诉讼地域发展差异明显。辖区基层法院受理的523件案件中,分布情况是:万州137件、奉节93件、云阳66件、梁平56件、开县54件、巫山51件、忠县34件、巫溪24件、城口8件。由分布情况来看,万州、奉节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分别占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26.2%和17.8%;云阳、梁平、开县、巫山居中,分别占12.6%、10.7%、10.3%、9.8%;忠县、巫溪较少,分别占6.5%、4.6%;城口最少,占1.5%。从增量来看,奉节案件数量增长较快,同比增长93.8%;从减量来看,巫山、巫溪案件数量下降较大,同比分别下降52.3%、47.8%;万州、开县、云阳、忠县、梁平、城口案件数量基本与2013年持平。
二是行政案件发生领域相对集中。行政争议多发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房屋等管理领域。其中,涉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115件,占20.8%;涉土地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89件,占16.1%;涉房屋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82件,占14.9%;涉社会保险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71件,占12.9%;涉公安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67件,占12.1%;涉民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21件,占3.8%。以上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案件合计445件,占一审案件中总数的80.6%。
三是行政争议与民事纷争联系更趋紧密。从行政行为的类型来看,2014年辖区两级法院行政案件涉及的被诉行政行为主要集中于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10类具体行政行为,共计455件,占案件总数的近82.4%。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制裁性、惩戒性行政行为引发的案件从过去主要集中于治安、工商管理领域向土地、交通管理领域扩散,反映出土地、交通管理领域相对人的违法现象呈现上升势头;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民政登记为主体的行政登记纠纷占有较大比例。2014年,辖区两级法院受理行政登记案件117件,占案件总数的21.2%。由于行政登记类案件体现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定、认可,此类案件占有较大比例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当前行政争议与民事纷争关联性更趋紧密的特征;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职工工伤性质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案件持续居高不下,集中反映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管理部门与相对人之间对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条件、标准争议分歧较大。共受理工伤行政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案件166件,占案件总数的30.1%。
四是诉讼协调成为实质性化解争议的重要方式。高度重视诉讼协调这一柔性司法手段在行政审判中的运用,坚持“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着力通过诉讼协调,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加强诉讼疏导,对为了实际解决民事争端而错误选择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其选择正确的救济途径;提供对话环境、缓和对立情绪、提出和解方案等方式,对一些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的行政行为,加强同行政机关的沟通,促成行政机关主动改变原行政行为,实现案件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一审行政案件经协调后原告撤诉201件,撤诉率达36.4%。
五是行政非诉执行审查凸显行政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辖区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27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423件,占80.3%。通过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的大力支持,有力地惩治了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保证了行政目标的有效实现。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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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2015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