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公告
07.01.2017 03:4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拟对下列个体工商户(点击查看名单)予以强制注销。对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登记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梁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7.01.2017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