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各镇街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促进廉政扶贫
盘龙镇“五严格”防触扶贫资金“高压线”。一是严格工程项目标准。按全村确定的扶贫项目,明确每个项目施工内容、标准、限价及质量要求,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严格工程招标程序。由村级负责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严格参照镇工程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比选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镇委会研究决定扶贫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内容。三是严格规范纪律。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扶贫工程项目承包,决不允许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四是严格工程质量。镇工程管理小组成员督促扶贫村扶贫监督小组成员,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的监管。五是严格执纪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基层干部不得触碰扶贫资金“高压线”,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
远觉镇四项措施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一是严格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财政所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统一支出手续、统一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范围,避免资金使用的随意性。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并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数量、质量标准等,增加项目建设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坚持“资金跟项目走,拨款按进度行”的原则,报账单位提供项目进度单、工程验收单、资金报账审批单,并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的监督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派专人负责项目全过程监督;项目竣工后,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按建设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实地验收;项目验收移交后,建立后续管护机制,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万灵镇“五项措施”用好扶贫资金。一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挤占、挪用、改变项目计划的,财政拒绝划拨。二是坚持扶贫资金使用最大效益原则,发挥扶贫资金的引导功能,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落实“一户一规划”,不撒“胡椒面”,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农户投资产业设施、发展种植、养殖等关键环节上。所有扶贫资金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捆绑使用,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佳效益。三是创新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机制。在组织实施上,贫困户在帮扶干部指导下提出产业发展申请;由村委会、驻村干部核定帮扶产业项目规模,同时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承诺书。四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充分尊重贫困户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帮扶干部的帮助、规划、提供服务来解决贫困户脱贫。五是制定好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贫困户产业帮扶项目由村、驻村干部审核确定,报镇扶贫办申请复核,复核无误后镇财政将产业帮扶资金发放到各帮扶干部或贫困户手中。由帮扶干部和贫困户及村级干部一起去落实产业帮扶项目,并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服务工作。
清江镇“四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一是资金安排民主决策。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资金安排方案提出前要加强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反复征求意见,决策过程要有会议记录。如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将决策过程作为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二是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扶贫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扶贫资金要在镇和村政务(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三是驻村工作队参与监管。扶贫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交给驻村工作队。工作队成员要全程参与派驻村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四是规范资金管理。健全专户专帐。建立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及审核制度,加强票据审核,坚决防止虚假支出等违纪违法行为。
仁义镇四举措力促廉洁扶贫。预防在前。召开扶贫廉政会议,围绕扶贫项目、扶贫对象、帮扶人员等方面,特别强调精准扶贫项目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提高防控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责任。明确9个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签订廉洁扶贫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力促精准扶贫规范、廉洁。管好资金。在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特别是在涉及扶贫资金的敏感环节,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扶贫专项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的理念贯穿于精准扶贫全过程,印制政策宣传手册、致村民的一封信,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入户宣传;绘制扶贫流程图,做到精准扶贫全程公正、公开、公平,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推动扶贫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扶贫工作“干成事,不出事”。(荣昌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