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给儿子过生日驾车违法被罚,民警掏钱送他坐公交回家
重报移动传媒消息,在渝北区龙兴镇某建筑工地打工的老黄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被交巡警处罚,可是,后来民警却反倒送钱给老黄。这是怎么回事呢?
6月5日上午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两江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司机开车有些慌乱,民警拦下盘查时发现,这位中年男子尽管有驾驶证,还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摩托车已经超过一年未年审。民警告知司机,车辆未年审并且未购买交强险,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将无法索赔,后果非常严重。驾驶员老黄解释,他是借的别人的摩托车,根本不知道这两个违法行为。
涉事男子。渝北区交巡警支队 供图
据民警了解,老黄家住江北区红旗河沟,目前在渝北区龙兴镇某建筑工地打工,平时很难回家一次。当天是老黄儿子10岁的生日,上午10时许,他接到妻子的电话,催促其赶快回家,陪儿子过生日时,老黄才急忙给老板请了假,准备回家给儿子过生。
由于建筑工地离龙兴镇较远,周边也没有通行的公交车,要赶回江北区红旗河沟的家非常不便。为了早点回家,老黄就匆匆忙忙向工友借了一辆摩托车骑着回家,然后急忙赶到龙兴镇上,掏出身上所有的现金,为儿子买了一个生日蛋糕。
它既是摩托车刚从镇上出来,驶入两江大道时,就被龙兴大队民警发现。由于老黄驾驶的摩托车脱检脱保,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老黄被罚款240元并扣留机动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老黄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自己既然违了法,老黄对民警的处罚没有异议。但是,一听到要扣车,老黄却非常犯难和着急了。老黄讲,自己就是为了早点赶回家陪儿子过生日,才借了摩托车回家的,如果把摩托车暂扣了,自己身无分文,这里离家四五十公里,怎么才能回到家给儿子过生日呢?
了解到老黄的难处后,龙兴大队副大队长黄全刚主动对其进行帮助。黄全刚开了处罚单并依法暂扣其摩托车后,立即驾驶轿车将老黄送到5公里外的公交车站,得知老黄身上没有带钱,黄全刚就掏出50元钱给老黄,20元购买了车费,30元让他在路上使用,再送他坐上了到江北区红旗河沟的大巴车。虽然民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但是民警的慷慨帮助很暖心很人性化。老黄很感动,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是总算赶在中午12点钟左右回到了家里。
原标题:男子驾车违法被处罚 民警反倒送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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