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见识了!一丘之貉的貉原来长这样
这只体型短而肥的动物像浣熊,但看“面容”又像是狐狸,到底是什么,连挑着它来卖的卖家也说不清。这只小家伙被民警解救后,大家才知道了它的真面目——貉(hé),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成语一丘之貉中的动物。
疑似卖野生动物被举报
昨天(16日)上午,武隆公安江南派出所接到群众的举报,有一名男子在武隆区峡门口贩卖动物,大家都不认识这是什么动物,但很有可能是受保护的动物。
民警赶到现场时,有不少过路的群众在驻足围观,人群中不时在议论纷纷,有说是狐狸的,也有说是浣熊的。这个棕色毛发的四脚动物一只脚上带着一个绳套,被这个男子用一根棍子挑着,不断地向过往的群众吆喝,意图将其售卖出去。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男子见到民警也不闪躲,一边继续叫卖,一边回答民警的提问。售卖者是江西人,说这只棕色的毛球动物是他从广东批发而来,一共批发了二十余只,现在剩下的是最后一只,买卖这些动物的目的就是为了赚点钱,至于这个动物具体叫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为了搞清楚这只动物是什么?售卖者是否涉嫌违法?民警将男子及动物带到了派出所,并联系了森林公安局过来协助调查。
貉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过森林公安专业人员的鉴别,原来这小动物就是貉。
貉是犬科非常古老的物种,被认为是类似犬科祖先的物种。体型短而肥壮,介于浣熊和狗之间,小于犬、狐,体色乌棕,吻部白色,四肢短呈黑色,尾巴粗短,脸部有一块黑色的“海盗似的面罩”。野生貉喜欢在河流、湖边以及草丛活动,喜欢吃鱼虾、兔等,随着野外环境的减少,这种动物也越来越稀少。貉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可私自饲养,养殖前需办理合法手续。它是一种皮毛动物,大多数人工饲养都是为了获取貉的皮毛用以制衣。
售卖男子声称是从广东批发而来,有可能是人工饲养的貉,但是未取得相关的合法资质,是不能够饲养、买卖貉这种保护动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目前,现该案件已经移交森林公安及工商管理部门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摄影 甘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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