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
31.03.2015 11:14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日,我委出台《重庆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的范围。《办法》明确,中医药文化基地应具备专门展示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350平米;每年接待参观不少于5000人次,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50天;同时,要具备专业的宣教育队伍。基地将承担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公益性活动等任务。基地将实行申报制,由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论证、实地考察,由市卫生计生委对符合标准的单位予以公布并授牌。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评,第3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本文来源: 卫生厅
31.03.20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