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撰写督导材料 提高督学专业能力

26.04.2018  17:54

3月21日,江北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邀请重庆市教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程翔宇为全区责任督学和区教委机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题为《督导材料规范要求及撰写技巧》的督导专项培训。培训会由区教委副主任曾存荣主持。

在培训中,程翔宇同志重点强调了督导材料代表督学形象这一观点,他结合自身多年机关工作经验和督导实践经验,从督学基本能力谈起,讲解了公文种类、基本格式,分析了公文材料中的常见错误,明确了公文撰写要求及撰写技巧。

他强调,作为督学要能说、会写、善蹬打,即提笔能写,张口能说,凡事能思,遇事能办。公文撰写要使用规范的文种,规范的行文,规范的语言文字,做到准确、简洁、庄重、规范。督导报告要有督性、有公性、有法性,即要有督导材料,遵循公文规范,遵守法定原则。督学在督导时要清楚干什么,撰写督导报告时要清楚写什么,清楚怎么写,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结果导向原则,把握准确性、鲜明性、层次性、逻辑性、理论性、思想性。

他提出,督学要朝五个方面努力:勤奋学习、提升境界、拓宽知识、博采众长、多写勤练。

本次培训对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能力,规范教育督导材料的撰写,彰显教育督导报告的权威性,进一步展示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