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16.11.2018 19:5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薛涛)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保障教师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教育部已深入调研分析各地保障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政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省份,教育部将定期开展督查,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也进一步作了强调。
经调研分析,教育部认为,多数地方已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程。如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定期调标、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
其中,重庆将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两部分,基础绩效与全市持平,超额绩效适当增长,学校可自主分配,教师收入水平提高;山东采取优先发放教师工资的方式,保障财政困难县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未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落实到位。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各地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对于没有落实到位的省份,将开展定期督查,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未达要求地区要限期整改,财力较强省份要加快进度,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让教师享有应有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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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18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