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卖警棍?违法!重庆警方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
制式警服、警用标志、警官证、警用器械等警用品是人民警察专用装备,一旦被不法人员获取利用,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为防范打击非法制贩警用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警用品被非法获取利用造成危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重庆警方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将一直持续到今年7月底结束。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此次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由公安治安部门牵头、多警种联动开展线上线下综合清理整治工作。
主要针对各大电商平台,以及微博、微信、QQ等聊天交流软件和网站贴吧、论坛中涉及非法买卖制式警服、警用标志、警官证、警用器械的线索开展深入摸排,严查非法制贩警用品线索,顺线深挖铲除非法生产窝点,斩断勾联网络和销售渠道,依法打击处理涉案人员。
同时,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安全监管,立即下架非法物品,及时关停违法违规网店。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辖区内具有生产警用品资质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规格生产、超范围销售警用品行为,对辖区内无生产销售警用品资质的生产厂家、销售商家开展重点整治,积极发现铲除非法生产窝点,切实加强规范警用品生产销售秩序。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在专项工作中检查生产警用品企业4家、销售警用品商铺30余家,网上清查电商平台20余家,网上清查聊天软件、网站和论坛20余个,收缴制式警服2件,收缴警用标志20余个,开展普法教育100余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吁请市民积极参与清理整治行动,发现非法制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时,请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民携手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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