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8.02.2016  17:02
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要求(详情请登录http://www.most.gov.cn查看),请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和相关事项,于3月11日17时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科委相关管理处室,经处室审核评审后统一推荐报送。   市科委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陈 涛 67513082   农村科技处:张振杰 67512858   社会发展处:韩 勇 67512285            发展计划处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