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司法局“三个强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09.07.2015  13:30
    今年以来,渝中区司法局围绕市局党委和渝中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着力“三个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今年初,该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完善惩防体系,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同时,通过制作宣传栏、建立学习园地、开展党风廉政知识竞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二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制定《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推行机关各科室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坚持领导讲廉政党课,开展谈心提醒,加强教育引导;全力支持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切实履行。 制定《纪检监察机构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协助党组对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策略;在易生问题领域完善各项制度,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规范,尤其是在机关和基层单位基础建设、装备配置等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程序,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