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院组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庭审观摩活动

09.05.2017  01:13
 

近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组织辖区公诉(未检)部门分管领导、员额制检察官及部分检察辅助人员40余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庭审观摩活动。

          活动中,与会人员观摩了涪陵区法院对4起(4件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集中审理,并举行了庭后座谈会,对观摩庭审活动进行讨论。

            涪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大槐出席会议。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常明对本次活动进行小结,并对下阶段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