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访群众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
日前,《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特写”专栏大篇幅刊登:《重庆: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控申工作制度 让信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一文,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统领,以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项职能融合、创新发展为契机,以做实做细做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为目标,以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控申工作制度,努力把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办到群众心坎上。
镜头一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重拾信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真没想到,我的申诉请求得到了支持,以后我一定摒弃成见,相信司法的公正。”7月9日一大早,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群众接待室,当刘伟(化名)得知自己的申诉请求得到支持后,百感交集。
“他现在的态度和以前可是发生了重大变化。”承办该案的该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李波介绍,刘伟认为自己被打成轻伤,凶手却逍遥法外。在申诉时,言语都充满着对检察机关的不信任。
案情并不复杂。2017年9月3日,刘伟与黄涛(化名)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殴打。后刘伟报警。同年12月14日,相关部门作出鉴定意见,认为刘伟伤情为轻伤二级,但需调查刘伟2017年9月24日出院后至鉴定意见作出前有无再次受伤的情形。
2018年5月28日,黄涛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移送至某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基层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证据不足,造成刘伟轻伤的因果关系不明,无法完全排除其在被黄涛殴打后再次在同一地方受伤或者使用重力加重伤情的可能性,不能得出唯一结论,遂对黄涛作出不起诉决定。
刘伟对这一决定并不满意,2018年11月26日他向一分院提出申诉。接到申诉的当天,该院便告知其案件受理情况。今年1月,该院决定立案复查,并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刘伟。
为了弄清刘伟的受伤情况,承办检察官、该院业务保障部门负责人及聘请的影像学专家前往刘伟曾经治疗的医院,调取原始影像资料。后该院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认为可以确定刘伟伤情是2017年9月3日外伤所致,并建议另行委托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李波把这一情况告知刘伟后,刘伟却认为,现有证据已经能够证明黄涛构成故意伤害罪。为妥善办理此案,李波申请启动了公开论证会,邀请3名专家参加该案的公开论证。3名论证员一致认为,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可以认定刘伟伤情是2017年9月3日的打斗造成的,应当纠正原不起诉决定。今年7月初,该院撤销基层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从‘不信任’到‘信任’,是每一个检察干警秉公司法、忠诚履职的结果。”办完此案,李波深有感触地说。
远程接访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
“听了你们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想法太偏激了。”今年6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干警通过视频接访系统,与远在200公里外的申诉人张某实现了答复“见面”。在接访中,检察官向张某出示送达了依法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张某承诺不再上访。
2017年6月30日,黎某与高某因琐事发生打斗,高某在防卫中将黎某击倒致其重伤,后基层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为由对高某作出不批捕决定。黎某的亲戚张某不服,提出申诉。
接到申诉后,该院承办检察官王开石核查了全部证据,多次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原办案人员。综合全案证据后认为,基层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正确。
其间,王开石多次与张某进行远程视频接访,了解张某生活情况,取得了张某的信任。王开石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就张某关注的高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深入进行释法说理。
此外,王开石还依托该院《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搭建律师参与平台,保障律师参与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答复工作中,主动邀请律师代表参加,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解开了张某的“心结”。
这是该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引导申诉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合理预期并接受办理结果的又一案例。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18件申诉案件均在7天内分流到办案部门办理,并通过与下级检察院联合使用视频接访系统对申诉人进行“见面”31次。
“一件案件的受理,是从接过申诉人递交的一纸申诉书开始的。”王开石说,该院立足辖区各区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实际,依托视频接访室,通过“受理见面、下访见面、办结见面”全覆盖,与下级检察院联合答复申诉人,既方便了申诉人依法维权,又促进了矛盾的化解。
“娘家人”永川区检察院
“我是第六检察部主任杨德志。今天我来负责您的接访,请别急,慢慢说。”
“我的孩子在打架中也被对方打了,为啥只逮捕我的孩子,不一视同仁呢?”
今年 7 月 11 日,罗大娘为自己孩子的事情来到永川区检察院“讨个说法”。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会转给相关业务部室审查,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我们一定严格依法办理,请耐心等候结果。”接访时,杨德志仔细查看相关材料后,对罗大娘当面进行答复,并将案件转至该院业务部门办理。
该院主动优化信访事项接处工作流程。对来访情况就轻重缓急分流处理,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直接当面答复;对重大疑难复杂来访,召开联席会,积极研判进行处理。采用书面、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对信访人进行答复,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建立来信处理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来信处理、流转、首办回复、催办、办结答复情况,实行全流程记录;配备专门答复本,针对口头答复、当面答复,予以记录备查。
“群众到我们这里信访,我们就是他们的‘娘家人’,要主动推进业务办理进程。”杨德志说,当案件办理时间进行到 2 个月后,该部门会及时向承办检察官发出催办通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来访群众,赢得信访人的理解。
此外,该院还与永川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律师参与的范围、工作方式进行细化规定,选派律师每周一固定到检察院进行值班接访。通过建立律师库,信访群众可自行选择律师提供帮助。这样引进“第三方”参与接访后,群众感觉心里更踏实。该制度执行后,大部分来访群众愿意听取律师意见,部分来访群众还专门等待律师接访,听取律师建议。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做来访群众的贴心人,解决好来访群众的烦心事,这也是我们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杨德志说。今年以来,该院在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工作中,七日内回复达到 100%。另据悉,该院已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合川区检察院
“检察人员要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所应勿缓,所行勿懒。”日前,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广告诉记者,为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该院近日出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最高检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探索建立群众来信事项办理“一二三”模式,切实做到把信访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效率和司法温度。
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统筹领导。《办法》规定,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转办的以及不服本院不起诉决定等情形来信,应当由检察长阅批。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来信事项,报经检察长决定后,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挂牌督办。从阅批来信、组织协调、挂牌督办、公开听证、研判分析五个方面,明确“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一把手工程”定位,抓实领导责任,确保办信效果。
同时,合川区检察院通过设置两个回复期限的“闹铃”,对来信事项办理过程进行提速,彰显司法效率。《办法》规定,该院检察七部要严格按照时限完成7日内程序性回复;承办部门应当自程序性回复之日起3个月内,向来信人答复办结结果,如未办结须每月答复办理进度,直到办结。
此外,该院还通过“三项程序”,切实解决群众揪心事、操心事,传递司法温度。《办法》规定,承办部门发现来信事项涉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重大、疑难、复杂来信事项的答复,必要时报经检察长同意后可以举行公开听证,进一步做好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检察长按季度组织本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研判分析,通过研判程序查漏补缺,细化实化规范化办信工作。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该院共受理35件群众来信,回复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镜头二
健全控申接待长效工作机制
水甜暖人心垫江县检察院
“今天上午,我到垫江县检察院办事,控申接待大厅的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我讲解。天热,还送了水,水甜暖人心啊!为他们点赞!”7月3日,垫江县的彭某在“垫江热点”网络论坛留言,为该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点赞。
当天,彭某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自己的公司租赁某商场店铺从事经营,在合同签订后不久,因与商场发生纠纷,商场派人捣毁其店铺内物品。彭某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彭某认为时间已久却仍无处理结论,便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该院接访干警耐心倾听彭某的陈述,认真审查书面材料,随后又联系承办民警,核实了解情况,得知案件尚在侦办过程中,因存在疑点和争议,仍需进一步侦查。检察官将该情况告知彭某,向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目前不符合申请法律监督的条件,需耐心等待侦查结果。彭某听后,对此表示认同。
这是该院推行“五心四声”工作法办理的又一起信访案件。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积极推行“五心四声”工作法(“五心”即接待群众热心、解答群众耐心、处理问题公心、为民办事诚心、让群众感到贴心,“四声”即来有迎声、听有心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公布每周领导接访日程安排,并积极推行检察长带案下乡、预约接待和上门走访等接访模式,深入乡镇接访和处理信访案件。同时,落实首办责任制度,有效减少了重复来信来访、越级上访等现象发生。完善信访排查机制,加强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对集体访、告急访事件,因事制宜形成“事前有预案,事中有对策,事后有跟踪”机制,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所有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收到程序性回复,进入法律监督程序的案件得到依法办理,并于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和结果。
该工作法推行以来,该院共接访群众415人次,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93次,回复群众来信157件,开展司法救助16人次。该院控申接待室连续四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将心比心渝中区检察院
“他们骗了我们钱,那可是我们养老的钱啊!我们请求检察机关严惩这些骗子,把我们的钱追回来!”5月9日,100多人聚集在渝中区检察院门口,情绪激动地说。
原来,他们听信业务员的花言巧语,陷入理财陷阱,成为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害人。案发后,他们迫切想追回自己的钱款,便来检察机关集体信访。
“我知道大家心里着急,我们保证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有着十几年接访经验的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助理王艳走到群众中间,向来访群众建议选5名代表表达诉求。在她的安抚下,群众情绪逐渐平稳。王艳马上联系到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并邀请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对选出的5名代表进行联合接访。
“打击犯罪,及时追回被骗走的钱款,最大限度挽回大家的损失,这一点,咱们司法机关和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接访中,王艳将心比心,说话入情入理。接下来,她又结合法律规定,告诉他们有些业务员虽然没有被批捕,但并不意味着就逃过了法律制裁,只是现阶段的证据标准还没有达到批捕要求,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搜集证据。
“欢迎大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自己掌握的证据,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王艳说道,“一旦案件有任何进展,司法机关会在第一时间向你们通报,也请你们进行监督。”
随后,公安机关和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上访群众认可了处理决定,逐渐散去。6月4日,承办检察官对该案部分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近年来,该院一直致力于推动联合接访机制建设,制定《依法维护信访接待秩序的实施意见》,实行控申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公安机关的联动办案,实现案情互通、问题共商、矛盾共解,及时消除来访群众的困惑和顾虑。同时,与区司法局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实行律师接访每周值班制度和人民监督员接访每月值班制度,律师、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参与接访,及时解答来访群众的困惑,提高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信访事件392次,来访303次,开展检察长接访90余次,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80余次,保持了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镜头三
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开始新生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
“你们帮我走出了心理怪圈,让我们一家子重新开始了新生活。我现在每个月的销售业务越来越好了!”近日,信访人罗雁(化名)给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陈卫民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现年61岁的罗雁因对政府改造自家房屋不服,从2003年起开始信访,并通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房屋损失。之后,她又转而举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该房片区拆迁改造过程中构成职务犯罪。该院经过多次实地调查查证后,认为法院所作出的驳回起诉、上诉的行政裁定适用法律正确,也未发现所涉行政机关负责人涉嫌犯罪事实。可罗雁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和释法说理并不满意,近几年频繁上访。虽然检察官已耐心释法说理,但因罗雁心中积怨太深,加之夫妇俩先后患上重病,种种原因的叠加导致她的心结始终未能解开。
2018年6月,该院检察长杨平接访了罗雁,耐心倾听了她的诉求。杨平告诉她,她的诉求和心情可以理解,但确实没有法律政策支持,考虑到她目前的家庭情况,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将尽力协调相关部门对她因病致贫问题进行帮扶。同时,对罗雁一些不合理诉求也逐一进行了解释疏导。
“这起信访案时间跨度长,我们要多些耐心和换位思考,既要有效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又要彻底地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接访后,杨平主持召开案情研究分析会,要求陈卫民和承办检察官叶大庆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针对该案,该院建立工作台账,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三步工作体系和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应急处理三项工作机制。与此同时,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所涉相关部门负责人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场开示证据,对罗雁及家人公开答复说理。第三方的介入,让罗雁认识到通过举报所谓的职务犯罪达到信访目的是行不通的,她也对化解矛盾的公正性及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随后,陈卫民和叶大庆一次次地主动上门,和罗雁促膝长谈,一遍遍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渐渐地,罗雁的心态有了积极明显的转变,主动表示放弃不合理的信访诉求。
针对罗雁夫妇因病致贫的情况,该院结合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研究制定出对罗雁的帮扶方案,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检察官的鼓励和帮助下,罗雁还应聘上了销售业务员,生活逐渐充实了起来。今年5月底,罗雁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自此,这起长达16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看到希望璧山区检察院
“感谢你们对我们一家人的帮助,让我们全家看到了希望,我代表儿子谢谢你们。”近日,蒲某紧握着璧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肖忠荣的手说。
蒲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张某的母亲。2017年5月9日,张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璧山区省道108线丁家石垭村某路段时,被卢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对向撞伤。经鉴定,张某为重伤二级。今年2月15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按照法院判决,卢某应赔偿张某住院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3万余元,卢某在仅支付了3.7万元的医疗费后因无赔偿能力未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因卢某是酒后驾驶机动车,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等共计12万元。而张某的医疗费已远远超过现有的赔偿数额,并拖欠医疗费20万元,家中债台高筑。张某及其家人户籍还在外省,不能享受璧山区的低保政策,全家人生活十分困难。
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一家陷入生活困境。该院通过案件流程监控发现该线索,随后与承办检察官进行联系核实,并到张某所在村委会及其家中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张某因身受重伤,现成为“植物人”,需要其母亲日夜照顾。张某的父亲在家务农,其收入仅能维持一家人最基本的生活开支。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张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该院主动联系张某的母亲蒲某,告知其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及需提交的材料。今年4月10日,蒲某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填报相关材料,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可以予以救助。4月22日,肖忠荣来到璧山区丁家街道铜瓦村,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蒲某手中。
“我现在每天都在给他按摩做恢复,一天两次。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都不会放弃。”蒲某看着躺在床上的儿子张某,眼圈红了。
肖忠荣一边安慰蒲某要对未来充满信心,一边表示将积极与丁家街道和铜瓦村协调,争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张某一家更多的扶持,依靠多方联动,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8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