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的公示
经2016年7月4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6年7月6日-7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6〕9号
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助康医学检验所。
类别:医学检验所。
级别:未定级。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米兰路31号盈讯天地4号楼第1层。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投资总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7年7月3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