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重庆芯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公示

04.03.2017  04:03


 

经2017年2月27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芯超医学检验实验室(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3日-3月9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任锦,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7〕4号

 

重庆芯超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芯超医学检验实验室。

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级别:未定级。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数据谷中路101号1幢4楼、5楼。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投资总额:20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2月26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