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重庆迪威纳迪亚医学检验所的公示

26.02.2016  18:07


经2016年2月1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迪威纳迪亚医学检验所(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6年2月2日-2月14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任锦,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6〕2号

重庆迪威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迪威纳迪亚医学检验所。

类别:医学检验所。

级别:未定级。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街道翠柏路101号1幢205、206。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投资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