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重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 办证需要的17套材料变1套
10月1日起,重庆将统一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省时更省力。今(24)日,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获悉,原本由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将全部统一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改变一:多种机构代码为统一代码
据市工商局介绍,按照国务院改革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合并为统一代码,采取程序自动、实时生成的方式,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一并赋码。
统一代码共18位: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9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执行;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由系统自动生成。
改变二:多次申请改为一窗受理
记者了解到,改革前,企业分别需要跑三个部门,准备17套材料。因为有些材料质监部门和税务部门也需要,所以不乏出现企业需要重复准备材料的繁琐问题。
改革后,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将企业原需分别向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申请办理的三个证照,改为在工商一个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将原向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提交的申请文书和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企业登记时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改变三:改信息重复采集为信息共享
市工商局介绍,企业办理登记后,由工商部门统一归集有关登记信息并实时共享至数据交换平台,与质监、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应用。质监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获取企业赋码信息,凭统一代码确认企业主体唯一性,并进行统一代码的重错码核查。税务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获取企业登记信息,确认纳税人信息,开展税收征管工作。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办理和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如刻制印章、开设银行账户、购买发票、办理社保等,一律改为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
据悉,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工商部门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证照换发的过渡期,逐步换发原有企业的相关证照。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此外,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改革,待国家作出相关部署后再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仍按照原规定分别办理相关证照。(记者 肖子琦)